劳动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,其工作人员往往具备法律和劳动领域的专业知识,能够较为准确地判断劳动争议的实质,并据此作出裁决。此外,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,成本较低,使得劳动者和企业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纠纷,恢复正常的劳动关系。
然而,劳动仲裁裁决并不具有终局性,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这意味着劳动仲裁裁决并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终点,而是为劳动争议诉讼提供了一个基础。
在劳动争议诉讼中,劳动仲裁裁决往往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。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,会对劳动仲裁裁决进行审查,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判决。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劳动争议诉讼一定以劳动仲裁为前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规定,一些特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而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程序。例如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,以及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。这些案件由于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,因此法律允许劳动者直接向法院寻求救济。
从法律规定来看,劳动争议诉讼并不一定以劳动仲裁为前提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劳动仲裁程序具有简便、快捷的特点,且劳动仲裁裁决往往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,因此许多劳动者和企业仍然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。
此外,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劳动者在提起诉讼前仍需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。这是因为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,有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抗性,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。
综上所述,劳动争议诉讼并不一定以劳动仲裁为前提,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劳动仲裁程序的特点和优势,以及法律规定的要求,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仍然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。同时,劳动者在提起诉讼前也需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。这些规定和程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。